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印刷业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的精神,结合《禹州市印刷复制业专项检查行动方案》要求,2008年7月2日至8月20日,文化局文化市场稽查队对全市印刷业市场进行集中检查。这次集中检查以取缔无证照印刷复制窝点为重点,坚决打掉一批作案窝点及制假贩假的犯罪团伙;以查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严厉打击社会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盗版盗印和制假贩假违法犯罪活动,震慑犯罪分子,规范印刷复制经营行为,有效遏制盗版盗印出版物以及印刷假包装、假商标、假票证、非法广告的势头。 集中行动共排查印刷厂13家,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车辆20台次,查处未经审批擅自从事包装装潢印刷活动的纸箱厂3家。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其中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两家纸箱厂给予行政处罚,并下达停业整顿通知书;另外一家正在立案调查中。 在对印刷市场集中检查的同时,根据禹州市整顿办转许昌市知识产权投诉中心(许保知举89、90、92、93、99号《案件转办通知书》)精神,文化市场稽查队组织执法人员对迎风阁书店、新星书店、天蓝书店、幽兰书店、蓝天书店进行检查,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对存在经营有盗版出版物的几家书店做出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