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点津
七大部委勾勒2019年投资关键词
近期各大部委相继召开年终工作会议,对2019年重点工作进行部署。梳理各部委布局今年工作的诸多“关键词”,可为投资者勾勒出一张投资路线图。
国家发改委培育发展国内市场。2018年12月21日至22日,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提出,2019年要重点抓好八方面工作,其中第一项工作是大力培育发展国内市场,加强重大技术装备补短板,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着力培育壮大新动能,聚焦关键领域促进有效投资,积极拓展消费新增长点,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提升国民经济整体性水平。
工信部重点部署智能制造、信息消费、5G工作。2018年12月27日至28日,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对2019年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其中涉及智能制造、信息消费、5G等领域。
会议提出,瞄准智能制造,打造两化融合升级版。大力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继续开展试点示范和创新发展工程,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研制推广国家智能制造标准。推行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重点任务“揭榜挂帅”机制。抓好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促进工业大数据发展和应用。
针对持续升级和扩大信息消费,今年工信部要支持可穿戴设备、消费级无人机、智能服务机器人、虚拟现实等产品创新,推动消费类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引导各地建设一批新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此外,今年还将加快5G商用部署,扎实做好标准、研发、试验和安全配套工作,加速产业链成熟,加快应用创新。
交通部提出加大基建补短板的力度。日前召开的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明确了今年的发展目标:完成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1.8万亿元左右;新改建农村公路20万公里,实现具备条件的乡镇、建制村通硬化路;确保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等重大项目如期建成。
会议提出,今年要加大基础设施补短板的力度。抓紧推进川藏铁路、郑万高铁等规划建设。大力推进京津冀暨雄安新区交通建设,加快京沈高铁、大张高铁、京秦高速等项目建设。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推进长三角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
农业农村部提出稳慎推进宅基地改革。2018年12月30日,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召开。会议在部署2019年重点工作时提出,要深化农村改革,按期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扎实做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收尾工作,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为重点培育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深化农业对外开放。会议明确要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由点到面全面推开,取得实质性进展。
财政部减税降费,增加地方专项债。2018年12月27日至28日,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举行。会议提出,今年将实行普惠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相结合,重点减轻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对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全面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落实好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减轻居民税负。
在优化支出结构方面,今年将增加对脱贫攻坚、“三农”、结构调整、科技创新、生态环保、民生等领域的投入。此外,还将大幅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商务部加快自由贸易港建设。2018年12月22日,全国商务工作会议召开。为做好2019年商务工作,会议要求,精心办好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做好对美经贸工作,加快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工作,持续推进商务改革发展“八大行动计划”,加快经贸强国建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稳地价稳房价,推进棚户区改造,全面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2018年12月24日,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提出,今年要重点抓好十个方面工作,其中第一项工作强调的是,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目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着力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坚决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
会议还提出,支持人口流入量大的一线、二线城市和其他热点城市,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严格把握棚改范围和标准,重点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棚户区。此外,还要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指导大中城市全面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继续推进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从各部委透露的内容来看,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仍是各部门今年工作的重点,预计今年仍会有一系列驰援民企的政策出台。
2019年宏观政策的宽松基调已经确立
近日,李克强总理考察金融机构时特别强调,要加大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的力度,进一步采取减税降费措施,运用好全面降准、定向降准工具,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继央行宣布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后,近日央行又针对小微企业的定向降准扩大范围。
由李克强总理讲话以及央行一系列的动作来看,整体宽松将是2019年宏观政策的基调。在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曾指出,宏观政策要强化逆周期调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适时预调微调,稳定总需求。现在看央行的一系列动作,正是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稳健的货币政策的具体措施,在稳增长时发挥更大的“托底”经济的效力。
现在央行降准预示着货币政策边际宽松的取向基本确立。稳健货币政策的要求从“要保持中性”改成“要松紧适度”,同时强调了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逆周期调节作用。这与经济形势的日趋严峻有关。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曾指出,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变中有忧,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经济面临下行压力。此前PMI指数、企业盈利数据等一再显示我国经济增长放缓的趋势正在加剧,而资本市场低迷也反映了当前投资者信心缺失,在此情况下,宣示宽松政策的基调将不仅仅是实体经济的需求,也是维护市场信心的必要措施。
专业分析人士此前曾强调,在经济下行见底尚需等待、资本市场的信心缺乏的情况下,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宏观审慎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都需要加码。还有学者指出,我国最迫在眉睫的问题是经济增速持续下降。我国过去的经验证明,没有一定的经济增速,一切问题都会恶化,结构调整、经济体制改革等长期问题无从谈起。
有券商分析师指出,全面降准落地,虽然不是大水漫灌,但在当下来看,将更多地发挥抑制经济增速下滑、补充基础货币投放缺口的对冲作用。此次降准预计将释放资金约1.5万亿元,向市场净释放长期资金约8000亿元。这也是央行自2018年初以来的5次降准中幅度最大的一次。
宏观政策的实施中,改善政策传导机制,发挥金融机构的资源配置作用,特别是改善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仍是政策执行的难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改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但是目前来看整体信用紧缩的状况仍然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一些民营、中小微企业带来很大压力,如何将资金引导到实体经济中去、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是今年的一个重点。
从李克强总理考察金融机构时专门走访普惠金融部门,可以看出中央对于金融资源支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的重视。现阶段货币传导到信用所面临的制约是多方面的,银行信用识别能力弱、长期以来加杠杆的主要渠道被封堵、表外融资削弱后的高风险偏好主体缺失等,都使得信用风险在经济下行期被放大。
很多地方关注房地产是否会得到松绑。本轮宽松政策的目标是缓解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并不会涉及到房地产政策转向。从全国看,“房住不炒”、限购限贷为主导的调控方向没有改变。不过,宏观政策宽松的效果很难实现精准滴灌,当资金流向市场时,房地产市场还是会间接受到影响。
实际上,如果市场活络,维持一定程度的房地产市场需求,带动房地产交易回升,也能一定程度上缓解杠杆风险,对保持经济增长维持一定速度有积极意义,不应“一棒打死”。有分析认为,宏观政策重回宽松基调,并不是重走大规模刺激的老路,而是以宽松政策托底经济,推动改革,恢复市场信心,为经济带来新动力和新活力。
总体而言,目前宽松的政策态势已经形成,未来宏观和微观的市场环境、金融环境都可能随之变化。虽然现在市场整体信心不足,但在经济低迷时,积极做好准备,把握好政策趋势,利用好可能的机会,也很重要。当市场开始转暖、预期发生改变、趋势开始变化时,提前介入的市场机构和政府,往往会获得更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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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推出新政 争抢金融机构落户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争抢金融机构落户,各地动真格,纷纷推出“真金白银”的措施。在鼓励公司上市方面,各地的真金白银补助也是屡出新高。
大连大手笔支持金融机构落户
为加快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大连市近期出台新政策,大手笔支持金融机构落户。其中,金融机构总部落户大连的,最高可获1亿元奖励。
根据最新出台的《关于促进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大连市对新设或引进的金融机构总部,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至3亿元的,奖励3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3亿元至5亿元的,奖励5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5亿元至10亿元的,奖励1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10亿元至20亿元的,奖励3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20亿元至30亿元的,奖励5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30亿元至40亿元的,奖励7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40亿元以上的,奖励1亿元。
鼓励金融机构总部增资扩股。在大连金融机构总部增资扩股,按其新增资本额的5‰予以奖励,100万元封顶。鼓励金融机构总部开设异地分支机构。在大连金融机构总部开设异地分行、分公司等一级分支,每开设1家,奖励金融机构总部10万元;开设异地证券、期货营业部,每家奖励5万元。
大连市还鼓励发展地方性金融组织。新设地方性金融组织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的,最低奖励150万元,最高奖励1000万元。
济南打造金融产业政策新高地
继大连推出金融机构落户奖励后,最近济南市正式发布《济南市加快现代金融产业发展若干扶持政策》,给金融机构落户奖励额度再一次刷新纪录。济南市明确规定,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法人金融机构,按其实缴注册资本规模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
其中,实缴注册资本50亿元(含)以上的,补助1.2亿元;40亿元(含)至50亿元的,补助1亿元;30亿元(含)至40亿元的,补助7000万元;20亿元(含)至30亿元的,补助5000万元;10亿元(含)至20亿元的,补助3000万元;5亿元(含)至10亿元的,补助1000万元;3亿元(含)至5亿元的,补助500万元;1亿元(含)至3亿元的,补助300万元;5000万元(含)至1亿元的,补助100万元。
此外,根据政策,济南市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法人金融机构一级分公司、区域金融总部机构以及法人金融机构的职能总部、运营总部、后台服务中心等,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对外资银行一级分行、全国性大型银行一级分行或省外城市商业银行一级分行,补助500万元;对省内城市商业银行一级分行,补助300万元;对保险、信托、消费金融公司等非银行机构一级分公司补助300万元。
济南市还提出,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法人金融机构、法人金融机构一级分公司、区域金融总部机构、外资银行办事处以及法人金融机构的职能总部、运营总部、后台服务中心等自建或购买办公用房的,按建房核算成本或购房合同价格的2%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1000万元;租赁办公用房的,3年内每年按房屋租金的30%给予补助,累计补助额最高500万元。
对比各地对金融机构奖励政策,济南市给予新设立或新引进金融机构最高补助1.2亿元的金额是目前全国最高的。值得注意的是,济南市金融产业扶持政策除了对金融机构奖励,还对股权投资企业、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以及企业上市挂牌直接融资给予重金支持。
济南市对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济南的企业,在沪深交易所上市、境外上市、新三板乃至区域股权交易所挂牌,均可获得奖励,尤其对科创板上市挂牌企业一次性补助600万元,也属于较高奖励金额。
广州加快区域金融中心建设
2018年12月,广州市出台《关于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规定(修订)》。《若干规定》有效期五年,适用于:在广州注册或运营的从事金融活动以及与金融直接相关的机构和个人,包括法人金融机构、法人金融类控股集团、金融机构地区总部、专业子公司、金融市场交易平台、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发展的企业、股权投资机构、金融科技类主体、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高层次金融人才等。
对金融机构落户、增资扩股、并购最高分别奖励2500万元、1000万元、1000万元,对金融机构地区总部、金融机构专业子公司最高奖励200万元,对保险中介机构最高奖励500万元,对全国性金融市场交易平台奖励2000万元。利用资本市场发展的企业,上市挂牌企业最高补贴300万元,对发行债券的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在区域股权市场进行股权质押融资的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
天津助推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发展
天津市近日印发的《关于支持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在津发展的政策措施》明确表示,支持金融机构落户发展,最高补助5000万元。
天津市提出,对在本市新设立或者迁入本市的法人金融机构,根据实收资本给予一定补助,其中实收资本2亿元(含)以下的部分,按照4%给予补助;2亿元至10亿元(含)的部分,按照2%给予补助;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1%给予补助;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上述法人金融机构在天津市新购或者新建的自用办公用房,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前两年每年按照租金的50%给予补助,后三年每年按照租金的25%给予补助。对已在天津市设立的法人金融机构,通过增资扩股等方式增加实收资本的,按照年度增资总额的0.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天津市还提出,对在本市新设立或者迁入本市的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200万元。上述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在天津市新购或者新建的自用办公用房,按照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三年内每年按照租金的30%给予补助。
为加大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营造良好金融发展环境,天津市还规定,对在本市新设立或者迁入本市的全国性金融基础设施,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2000万元。对在本市新设立或者迁入本市的全国性金融领域行业组织,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200万元。
但有分析认为,以补贴、税收优惠、奖励等“老套路”来吸引包括金融机构在内的企业落户,可能效果有限。企业在当地更着眼于长期经营,更看重的是营商环境、政府政策的透明度、法制化程度和可预期的市场,而并非一次性的奖励。
参考报告
如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政商关系是在党政部门与企业互动中形成的一种既普遍而又特殊的社会关系,是一种将政治权力和行政资源与经济利益和市场行为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复杂社会关系。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政商关系的要求。但是“亲”“清”政商关系如何构建?“亲”和“清”的边界又如何把握?企业邀请公职人员参加年会,可否参加?公职人员能不能在企业吃饭?这些政商交往,一度曾在政企之间引发种种顾虑,不过,这种状况在近期发生了一些改变,最近青岛和广州发布的政商交往实施意见对此做了明确界定。
近日,青岛市印发的《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称:党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要加强同企业和企业家的接触交往。在依规依纪依法,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的前提下,公职人员要大胆开展工作,积极与企业和企业家接触交往,主动热情搞好服务。经批准,可参加或组织以下活动:
(1)为了解行业发展状况、听取意见建议,参加商(协)会或企业举办的座谈会、茶话会、年会等活动;
(2)参加商(协)会组织的旨在推动企业发展壮大的外出考察调研活动;
(3)组织商(协)会或企业参加旨在推广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展销会、推进会等经贸交流活动;
(4)组织企业相关人员参加政策宣传、产业提升、人才培养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模式等培训活动;
(5)上门服务企业或开展调研,确需企业提供用餐的,可按照员工就餐标准在企业食堂安排工作餐;
(6)邀请企业界人士就事关地方经济、企业发展重要工作进行调研和商议时,为加强沟通、提高效率、节约时间,可按照公务接待标准安排公务用餐;
(7)其他符合有关规定的活动。参加或组织上述活动,要遵守住宿、交通、就餐等公务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向企业转嫁应由所在单位承担的费用支出。
除了上述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实际上青岛也有负面清单,《意见》称:把党纪政纪、法律法规、规章规矩所禁止的一切条款作为“负面清单”。
近日,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深入整治官商勾结问题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给出了更为详细的政商交往负面清单。
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与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交往中,应当以党纪政纪、法律法规为准绳,不越纪、不触法、不谋私,不得利用权力影响和职务之便从事下列行为:
(1)接受企业及其负责人支付应由单位或者个人负担的费用;
(2)以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名义向企业及其负责人筹资、借款、借房、借车、投资理财;
(3)以担任顾问、提供中介服务为名向企业及其负责人收取咨询费或者其他好处;
(4)接受企业及其负责人安排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5)默许、纵容、包庇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务影响在企业谋取利益,以及与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交易活动;
(6)在市场准入、招商引资、政府采购、证照颁发审验、项目审批、土地征用、市场监管、工商管理、税收征管、金融贷款以及财政补贴等领域“吃、拿、卡、要”或政务服务不作为、慢作为;
(7)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妨碍企业正常经营;
(8)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退休或辞职后违规在企业任职或以担任顾问为名领取酬金;
(9)其他违反党章、党规、行业规定以及违背公共管理秩序、公序良俗并造成负面影响的行为。另外,《实施意见》对商人也做了明确要求。
青岛和广州的政商交往实施意见对于打消党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与企业交往的疑虑具有现实意义,可以更好地引导公职人员守住底线、把好分寸,杜绝发生“闯禁区”的情况。同时,也鼓励支持党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大胆与企业及企业家接触交往,促进政商关系在依法依规、界限分明、公开透明的轨道上良性互动。可以预见,各地将会陆续出台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